大通某部库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
(2024-VGCAII-G3001)
本招标项目大通某部库房改造工程已由某部以保呈(2024)16号文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青海省大通县某部,资金来源其他,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。
一、项目名称:
大通某部库房改造工程。
二、项目编号:2024-VGCAII-G3001
三、项目地点:青海省大通县
四、建设内容:大通某部库房改造工程(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)。
五、投资人资格条件:
1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:
(1)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(2)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。
(3)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
(4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;
(5)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2.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否则,取消投标资格;
3.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其他采购活动;
4、供应商须具备[专业承包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](含)以上资质的企业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;
5、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(含贰级)及以上注册证(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)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。
6、其它要求:
(1)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《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》复印件;
(2)提供在《信用中国》网站信用信息栏中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(截图时间为: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20天内);
7、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。
六、报名地点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7楼12708-A室
七、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: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、法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。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(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)。
八、采购方式:竞争性磋商
九、发售方式及售价:现场购买,500.00元(磋商文件售后不退,磋商资格不能转让)
十、开标时间:2024年11月25日上午09时30分
开标地点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7楼12708-A室
十一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《军队采购网》(******)上发布
十二、联系地址:青海省大通县
联系人:胡先生
联系电话:******
十三、******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女士
联系电话:******
邮箱地址:******
联系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7楼12708-A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