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BB2023HYCGC145-重1
二、项目名称:怀远县养老智能视频监控综合管理平台项目(二次)
三、成交信息
供应商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路600弄9号305室
成交金额:149万元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货物类 |
名称:46英寸拼接屏、4K拾音摄像机、4K对讲摄像机等 品牌: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,采购货物品牌为海康威视等 规格型号:本项目为多产品采购,采购货物型号分别为DS-D2A461LT、DS-2CD2999、DS-2CD2969等 数量:46英寸拼接屏15台、4K拾音摄像机189台、4K对讲摄像机21台,其他货物对应数量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 单价:46英寸拼接屏5890元/台、4K拾音摄像机670元/台、4K对讲摄像机740元/台,其他货物单价对应所响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分别报价 |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陈贵(组长)、张艳艳、周丹(采购人代表)。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磋商文件约定,2.06万元。
七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质疑要求
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,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《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要求,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。
若供应商对质疑******管理局提出投诉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1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①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②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③被质疑人名称;
④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⑥必要的法律依据;
⑦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怀远县民政局
地址:怀远县榴城路229号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西侧南馨园小区25-2幢403室
联系方式: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周丹(采购人代表)、朱宝旭(采购代理机构)
电 话:******(采购人代表)、******(采购代理机构)
十、附件
1.分项报价表
2.项目评审情况一览表
3.响应表